9月底前河北省将全部完成去产能任务
8月16日,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公布2017年1至7月份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进展情况。
1至7月,河北省146个县(市、区)启动气(电)代煤工作。淘汰燃煤锅炉20379台、35398蒸吨,其中淘汰列入今年计划燃煤锅炉18413台、31487蒸吨,占年度淘汰任务的90.4%和83.1%。完成城镇供暖燃煤锅炉替代(含无需替代)1531台,占供暖燃煤锅炉年度替代任务47.1%。
企业搬迁改造方面,1至7月,河北省停产和退城搬迁改造企业22家,完成年度任务的78.6%。整治“散乱污”企业方面,全省共整治“散乱污”企业69601家,占总任务的84.5%。全省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149家,占年度任务的79.7%。
1至7月,河北省淘汰老旧车71353辆,完成年度任务的79.3%。全省在建工程达标5011个,占在建工程总数的96.5%。建筑和市政工程在线监控安装2349个,完成年度安装任务的80.6%。设区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6%,县城达到73.3%;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村庄45444个,占全省村庄总数的93%。全省完成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修复104处,占任务总数的41.0%。全省造林绿化435.5万亩,完成年度造林任务的104.0%。
河北省大气办常务副主任、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表示,下一步,河北省将强化秋季治本,实现重点任务采暖季前“清零”。9月底前,纳入清单管理的82331家“散乱污”企业全部整治到位。10月底前,完成180万户气代煤、电代煤改造任务,廊坊、保定“禁煤区”实现散煤清零,并全部取消散煤销售网点;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,保定、廊坊、石家庄市全域和其他市城乡接合部,县城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煤炉全部淘汰;1227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基本完成,高架源企业全部安装自动监测设施,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完成整治。采暖季前,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基本完成,劣质煤流通、不达标车辆运输实现有效管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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